可在申辦後繳費期限(7日)內到原申辦戶所補印「繳款暨證明單」,領照日則是以繳款日為準,即繳費後14個工作天才可取件。如果護照申請件未在繳費期限內繳費,該申請件自動作廢,倘欲再次申請護照,可在原戶所再次提出首辦護照的申請,惟必須重新備妥相關應備文件後,重新提出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