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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處理原則說明》

一、歡迎使用「外交部部長民意電子信箱」,這是我們與您溝通的管道之一,您可以向我們反映您的建議及問題,請留下您的姓名、電話及電郵信箱,我們將儘快處理。
二、我們很重視您的來信,但是信件內容如果有(包含但不限於)下列情形時,本部可以存查或不回覆,感謝您的合作:

  • 未具真實姓名者。
  • 無具體陳述之內容。
  • 張貼或轉貼他人文章(或網址)、轉載未經查證之報導。
  • 同一事由,經予適當處理、明確答覆後,而仍一再陳情者。
  • 同一事由,分別向總統府、行政院等不同機關陳情者。
  • 出現情緒性、挑釁、無事實根據之評論、人身攻擊、詆譭謾罵、洩露個資或涉有影射意涵之文字。
  • 來信內容非本部業管者。

三、當您「送出」信件後,我們將寄送「確認信」到您所填寫的電郵信箱,請務必點選確認信中的「確認連結」,完成認證作業,我們的系統才會開始受理並寄送「受理通知(內含案件編號及案件金鑰)」給您。所有尚未確認的信件,系統將只保留30日曆天。如果您沒收到確認信,請使用「補寄確認信」功能。

四、辦理期限原則上為七個工作天(不含例假日),如果信件內容的問題較為複雜、需進行彙整、查證或連繫時,我們會先以電郵通知您,並於後續再次回覆最後的辦理情形,敬請您耐心等候。就同一事件,如無新事證,而重覆來信者,本信箱將為您併案處理,不再另行寄發併案通知。本部回覆信件為外交部部長民意電子信箱系統自動寄發,請勿直接回覆或寄送至該電郵信箱

五、當我們收到您的來信時,代表您已瞭解並同意本部部長信箱處理原則、處理流程、隱私權保護及網站安全政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