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有關 中國大陸事務(包含香港、澳門地區),例如兩岸政策、法規、經濟交流、文教交流、社會交流、人民事務協調及跨部會協調之事務,係屬 陸委會 主管業務;關於 入出國境通關、新住民及外籍配偶(除依親面談外)、外籍人士申請居留證(除來臺簽證外)等事務,為 內政部移民署主管業務。

為免因轉分主管機關以致影響處理效率,倘若您就以上業務有須要申訴、建議或陳情之事項,請您改至 陸委會內政部移民署民意信箱投遞郵件,以利加速處理。